中国木材流通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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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第二届木文化国际研讨会
会议时间:2007年5月28日-31日
会议地点:中国·南京

报告嘉宾:朱光前

报告摘要:旧中国经济落后,交通运输不畅,人民生活贫困。因此,木材的商品经济除长江中下游少数地区以外,很不发达,木材的流通有很大的局限性。全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木材商品市场。

  旧中国的木材流通市场,由于地理运输条件和政治、经济的原因,大体上是按照山脉、河流和水系流向的自然流域与行政管辖区域,分为6个自然区域流通的。旧中国木材流通主要是由“行帮组织”和同业公会管理,武汉、南京和东北地区的行帮组织及其行规行约等。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木材流通体制也随之发生变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1950年至1978年,全面进入计划经济体制,木材实行统筹统支,管理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按指标分配,全国统一订货,占全社会木材消费量的90%以上;第二阶段,1979年至1997年,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分配范围和数量,扩大市场调节供应,木材商品流通向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方向发展;1998年以后为第三阶段,国家计委决定彻底放开,木材流通全面实行市场化经营。

  木材是人类最友好的材料,从人类诞生,直至人类消亡,木材都一直伴随着我们。木材是可再生的,是可持续发展的,而其他矿产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我们必须改变把应用木材和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观点,实际上,通过多应用木材,会促进林业发展,从而更加保护环境。 

  发展木材产业,用木材代替一些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如在建筑上代替水泥和钢材,将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我们的结论是要大力发展木材商品流通,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给人们提供丰富多彩的木制产品,美化人们生活,通过多应用木材,促进林业发展,减少环境污染,保护我们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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