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时间:2006年2月18日-19日
会议地点:中国·哈尔滨
报告嘉宾:王松永,台湾大学森林环境及资源学系助理教授。
报告摘要:台湾传统建筑中列为古迹及历史建筑者约64%属于木构架为主的传统建筑,然传统建筑木构件可能受到不同因子之影响与危害,产生木构件之松脱、位移、变形、腐朽或其它损坏。因而为达成古迹大木构件修复之目的,必须对于古迹中木构件有检测之完善规画。依1984年公布之“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46条之规定,古迹修复应依下列原则为之:(1)保存原有色彩、形貌,(2)采用原用或相似之材料,(3)使用传统之技术及方法,(4)非有必要不得解体。在此原则下,决定是否需半解体,解体修复,或根本无需解体重建时,对木构架之检测显得特别重要。
木材为生物性的有机材料,其主成分纤维素,半纤维素及木质素,系由碳、氢、氧三元素所构成之有机高分子。当木构建筑物在高温多湿的环境之台湾时,易受生物性因子(如真菌、虫蚁等)与非生物性因子(如降雨、火等)的影响而产生生物劣化,吸水吸湿劣化,天候劣化,应力劣化及人为的燃烧劣化等。足见在台湾要维护木结构古迹及历史建筑殊为不易。劣化种类中生物劣化约占90%。腐朽,虫蚁蛀蚀除减短建筑物使用寿命外,更对其结构安全性造成很大影响。尤其台湾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及热带台风带上,一日强震来袭,这些平常疏于维护的木构造古迹及历史建筑往往就成为灾害的牺牲品。在1999年9月21日地震后,修正通过的文化资产保存法第30条也增列保存科技之应用,即在修复计划之提出,必要时得采用现代科技与工法,以增加其防震、防灾、防蛀等机能。为达成上述目标,木构件之生物劣化诊断,依其决定防治方法更显得有意义与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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