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红木的来源、分类、鉴定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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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名称:2010木文化国际研讨会——古木文化产业和遗产保护与修复
会议时间:2010年10月23日-24日
会议地点:中国·陕西

报告嘉宾:姜笑梅 研究员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报告摘要:

  本文介绍了目前我国红木的来源,主要依赖进口,来自东南亚、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等热带地区。在使用进口红木时要注意木材来源的合法性,特别是对于《国际濒危动植物物种贸易公约》(CITES 公约)所管制的红木种类(附录Ⅰ 巴西黑黄檀Dalbergia nigra;附录Ⅱ 檀香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附录Ⅲ 微凹黄檀D. retusa和伯利兹黄檀D. stevensonii)要引起高度关注。附录I管制的木材不能进行贸易,附录II管制的要求有许可证,否则为非法木材,附录III管制的木材必须有准许证或来源地证明书方可贸易。

  为了保证木材的使用安全,我国提出了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资源的策略。 同时为了红木的可持续利用,已启动了“珍贵树种的培育”项目,大力提倡人工培育包括红木在内的珍贵树种。这是长远之计,以扭转过分依赖进口红木的局面,造福子孙后代。本文还提出了扩大古典家具用材的范围,采用其它珍贵树种木材代替红木的建议,已满足不同消费人群对古典家具的需求。但在销售时必须明示所用木材的树种名称。

  文章诠释了红木的定义与分类,依据国家标准,红木分为8类,每类必需同时具备4个条件。还介绍了国标《红木》与轻工行业标准《深色名贵家具》两个标准的区别和即将出台的《红木制品用材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红木的鉴定方法。最后介绍了红木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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